第六十六章 卢志献兴军策(2/3)
担最重,地位最贱,因此世人皆看轻士籍,百姓也耻以为卒。”卢志的言语算比较收敛,并没有说尽,但刘羡明白他的意思。卢志说得没错,所谓临时征兵,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强征。若是有得选,谁会愿意当兵呢?哪怕是那种像夏阳一般,穷山恶水,民不聊生的地方,刘羡也是用田土换得当地的良家子当兵。但士卒的地位如此低下,归根到底还是要归罪于魏武帝曹操的士家制度。前文有言,当年曹操为了节省军费、稳定兵源,将手下士兵的户籍全部另列一册,名为士籍,将他们连带家属统一控制起来。平日里这些士卒屯田,所得基本直接充公,没有残余的粮食,战时又要出生入死,战后却没有多少奖赏。剥削如此严重也就罢了,更重要的是,一旦入了士籍,就要世代当兵,子子孙孙都不得自由。这种种原因,使得士卒成了百姓中最为低贱的存在,虽然兵源稳定,可随着时间的发展,士卒的素质也随之急剧下滑,频频有士卒逃户逃役。因此,到了晋朝,军队的战力已变得两极分化,极其依赖于将领的品德。若将领能做到赏罚分明,爱兵如子,战斗力便还说得过去。若是将领做不到,军队的作战意志就会变得脆如薄纸,不堪一击。刘羡当然算得上是待士卒极好的统帅,故而麾下将士一直是扬名天下的强兵。但他此前的治军制度,因为受原有官场环境影响,大体上与士家制度并无太多区别。征发百姓入军之后,也是平日屯田,战时作战,无非是还没有父死子继而已。此时听闻卢志的分析,刘羡有所醒悟,他犹豫着问卢志道:“子道的意思我明白了,但要改革这两大弊病,短时间恐怕难以见效吧。”“是。”卢志饮了一口茶,又给刘羡斟满一杯,徐徐道:“因此有两策,一策可以救急,一策志在长久。”“哦,子道所思如此周全?还请快言!”卢志当即神色一变,迅速说道:“殿下裁军裁得不错,把这些无用之兵了,正好省下一大笔支出,等到今年秋冬,朝廷征收了今年的赋税,就可以花出这笔财贵,在襄阳、汉东等地吸纳流民,重组新军。”刘羡恍然,已有的军队动力不足,但中原大战之余,尚未安定,刘柏根王弥不善安民,使得到处都是游弋的流民与乞活军。而这些人丧失田土,流离失所,做梦都想要打回故乡,同时也没有多少累赘和负担。按照刚刚卢志的分析来看,这不就是天赐的兵源么?他越想越觉得兴奋,敲击着桌案自言自语道:“嗯,对,若是招揽中原流民,便少了许多顾忌,可以让世回当这支新军的统帅。再以郭默、毛宝、田徽等中原人去做辅佐,用一定的老做骨干混编,如此步骑习阵数月,必然能练就一支强劲的新军......”思考之间,刘羡已经将相关的人事,以及编练的内容都想好了。而卢志在一旁微笑不语,他很享受这种君臣间的默契。以刘羡的悟性,很多话并不需要卢志讲得很详细,只要讲一半,甚至开个头,刘羡自己就能领悟得七七八八,这是他以前从未奢望过的场景。直到刘羡回过神来,再向卢志询问他的另一策,卢志方才开口道:“方才臣说,人之本性,乃是畏战求生,可殿下应该知道,战国时秦兵好战,闻名七国,这是为何呢?”刘羡皱眉道:“此事谁人不知,秦之所以兴盛,正乃商君改制,用二十等军功爵所致。他严惩私斗,奖励耕织,重农抑商,终究练成天下强兵,兼并诸国。但此举伤民太甚,未免不合时宜,我若使用,恐怕会大失民心。”商鞅之法,乃是有史以来最酷烈的法制,所谓举国皆兵,一切为战,大抵如是。若非当年秦国为吴起逼入绝境,恐怕秦国也无法做出如此决绝的改革。实行军功爵制后,秦人以武立国,先后涌现出了司马错、白起、王翦等名将,长平之战时,更是动员出六十万大军,这在当下都是难以想象的。而刘羡却根本不具备实施此法的条件,原因很简单。商鞅之法,要求朝廷详细掌握全天下每一处每一地的户籍与田土,使得国内的每一人都获得与之对应的军功爵与待遇,胜则赏,败则罚,将旧有的贵族特权几乎碾个粉碎。商鞅自己都无法忍受自己的法律,最后叛乱被杀。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试图将军功爵制度推行四海,结果就是名不副实,六国虽亡,可六国贵族仍在,他们四处叛乱,沆瀣一气,最后成功颠覆了秦国。汉朝虽然说继承了秦朝的旧制度,但以秦朝为鉴,故而在具体执行上有所改变,基本是处于一个只赏不罚的阶段,使得百姓的爵位世代传承,节节升高,等到了后汉中后期,基本每一里就有一两个大庶长,这已是很正常的情况。在如此情形下,国家不可能真的落实爵位封赏,百姓也不可能向往军功,军功爵就名存实亡,丧失了原本的意义,最终为察举制度与五等爵所取代。刘羡眼下所处的时代,乃是士族气候已成的年代。朝廷目前连检籍清田都异常困难,倘若效仿秦国推行军功爵,恐怕还不等有所成效,立刻就是境内大乱,更进一步地说,士人可能会尽数转投齐汉乃至赵汉,就连关西同盟也将随之破裂。卢志当然明白刘羡的忧虑,他笑言道:“眼下想要实行军功的,当然不太可能。但殿下,我们可以效法其中的精神,要真正强军,自然要以名利诱之,让士籍从贱籍变为上籍,使良家子从军。”“子道是说......”刘羡隐隐有所觉悟。卢志悠悠道:“殿下可指定制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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