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包括对日本战犯的初步指控清单和证据摘要,为后续庭审奠定基础。
就在东京审判开庭当天,日本战犯辩护律师团就正式质疑了法庭的合法性,提出了七项动议,核心是挑战法庭的管辖权和法律依据。
七项动议分别是:
1、否认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有权将破坏和平罪列入《东京宪章》进行审判。
2、认为《巴黎非战公约》仅放弃战争,未将战争本身定性为犯罪,故无法律基础。
3、指控《东京宪章》属事后法,违反法无明文不为罪原则。
4、声称依据《波茨坦公告》的投降书,法庭仅能审判违反惯例战争法规的行为,不能审理破坏和平罪。
5、主张战争中的杀人行为(除违反交战法规外)是战争通常伴随的行为,不构成杀人罪。
6、认为部分被告是俘虏,应由军法会议审判,而非国际军事法庭。
?首席检察官约瑟夫·基南?和?庭长威廉·韦伯?迅速驳回了这些动议,强调:法庭依据《开罗宣言》、《波茨坦公告》等国际法文件设立。“破坏和平罪”在国际法中已有基础,如《非战公约》。审判程序公正,保障了被告辩护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