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简上刻下对苍生的忧思、对天道的追问。
他们争的不是地盘,是“天下该当如何”的道理。
道理是人的道理。
至于那些非人之物 山精水怪、狼妖狐魅,虽不敢如上古之时明目张胆地掠人为食,却也时有出没。
夜行的旅人消失在荒郊,边陲的村落偶尔被洗劫,总有那么一些地方,人烟断绝得莫名其妙。
官府管不了这些事。诸侯忙着争霸,哪有功夫理会几个村落的死活?偶尔请个方士来看看,烧两道符、做一场法事,权当交了差。
真正管这事的,是一个四处游走的和尚。
穗安一路东行,从西陲走到中原,从佛国走到人间。
她见过被狼妖屠了的村子,只余一地残骸。她追了那狼妖三天三夜,在一处山洞里将其斩于剑下。
狼妖临死前问她:“你们佛门不是不杀生吗?”
她想了想,说:“我不是佛门弟子了。”
至少,不是那种佛门弟子。
她也见过被山魈掳去的少女,救回来的时候已经疯了。她用法力为其安魂,少女的母亲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,口口声声念着“观音菩萨保佑”。
穗安把人扶起来,想说“不是观音保佑的,是我救的”,又觉得这话说了也没意思。
她还见过一群兔妖在山间修炼,见了她战战兢兢,以为要来斩妖除魔。她看了它们一眼,转身走了。
它们不过是几只兔子成了精,吃的是草,修的是道,与生灵无犯,杀它们做什么?
走了半日,她忽然在一棵树下停住脚步,眉头紧锁。
方才那个念头一直盘桓不去:妖类劫掠人口,屡禁不止,人与妖杂处世间,终是祸患。是不是该有个妖界,将人与妖隔离开来,各安其土,各守其疆?
她这样想了片刻,便摇了摇头。
自己这是怎么了?
妖和人不都是生灵么?都是这天地自然的一环,凭什么要被人隔离开来?
再说了,“妖”这个概念本就笼统得可笑,狼妖吃人,兔妖吃草,蛇妖冬眠,树妖连动都不会动一下。
把狼妖和兔妖关在一起,叫“妖界”?那到底是关押,还是放逐。
还是让那些不伤生、不害命的生灵住一起?
那狼妖是该杀。但若因它一个,便将所有妖族都划成“非我族类”,划到某个看不见的牢笼里去。
那她和那些仗着“天命”二字、将众生分成三六九等的人,又有什么区别?
穗安靠在树干上,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
道阻且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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