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奴婢改称私属:天下的奴婢,一律改称“私属”,禁止买卖。
2. 保障人身权利:私属的人身权利受到国家保护,主人不得随意杀害、虐待私属。
王莽推行私属制的初衷,是为了解决奴婢问题。他认为,奴婢买卖是“逆天心,悖人伦”的行为,必须禁止。他在诏书中说:“奴婢曰‘私属’,皆不得买卖。敢有非井田圣制,无法惑众者,投诸四裔,以御魑魅。”
私属制的本质,是废除奴婢制度。这一举措,体现了王莽的“人人平等”理想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这也是一项极其超前的改革。
4.1.3 乌托邦的破灭:王田私属制的失败
王田制和私属制,虽然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,但却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,注定会失败。
首先,王田制触动了豪强地主的核心利益。豪强地主拥有大量的土地,他们拒绝交出土地,甚至发动叛乱。王莽采取强硬手段镇压,但收效甚微。许多豪强地主为了逃避法令,纷纷将土地隐匿起来,或者将土地分给自己的亲信,表面上符合法令,实际上依然占有大量土地。
其次,王田制缺乏可行的执行方案。西汉末年,土地私有制已经成熟,农民和地主都已经习惯了土地私有。王莽强行推行土地国有化,遭到了农民和地主的共同抵制。农民担心自己的土地会被国家收回,地主则拒绝交出土地。政府缺乏足够的官僚队伍来推行这项改革,只能依赖地方豪强和贪官污吏,导致政策走样。
最后,私属制也遭到了豪强地主的抵制。豪强地主拥有大量的奴婢,他们拒绝废除奴婢买卖,依然私下买卖奴婢。政府无法监管所有的奴婢买卖行为,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新朝始建国四年(公元12年),王莽被迫废除王田制和私属制,允许土地和奴婢买卖。他在诏书中说:“诸名食王田,皆得卖之,勿拘以法。犯私买卖庶人者,且一切勿治。”这项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改革,仅仅推行了三年,就宣告失败。
4.2 五均六筦: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改革
五均六筦,是王莽推行的经济改革举措,旨在通过国家宏观调控,调控物价、增加国库收入、打击商人囤积居奇。这一举措,同样以《周礼》中的“泉府”制度为蓝本。
4.2.1 五均:调控物价的市场管理
“五均”是指在全国五大城市(长安、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,实际为六城)设立“五均官”,负责调控物价、征收工商税、办理赊贷。
五均官的职责有三条:
1. 评定物价:五均官每季度评定一次物价,将商品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制定“市平”价格。当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低于市平价格时,政府按市平价格收购;当市场上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平价格时,政府按市平价格出售,防止商人囤积居奇。
2. 征收工商税:对商人、手工业者、艺人等征收工商税,税率为什一税。
3. 办理赊贷:百姓遇到丧葬、祭祀等困难时,可以向政府申请赊贷,不收利息;百姓遇到生产、经营困难时,可以向政府申请贷款,收取百分之三的利息。
王莽推行五均的初衷,是为了打击商人囤积居奇,保护消费者的利益。他认为,商人囤积居奇,是导致物价上涨的根源;只要政府调控物价,就能让百姓买到便宜的商品。
4.2.2 六筦:国家垄断的行业管控
“六筦”是指国家垄断六大行业,分别是盐、铁、酒、铸钱、山林川泽、五均赊贷。
这六大行业,都是利润丰厚的行业。王莽将这些行业收归国有,由国家统一经营。他认为,这些行业是“百姓之命”,如果由私人经营,会导致商人牟取暴利,百姓受苦;由国家经营,就能增加国库收入,造福百姓。
4.2.3 执行的腐败:五均六筦的弊端
五均六筦的初衷,是为了调控物价、增加国库收入,但在执行过程中,却沦为了官员搜刮民脂的工具。
首先,五均官大多由富商大贾担任。这些富商大贾,与地方豪强勾结,利用职权,虚报物价,贪污受贿。他们不是按市平价格收购商品,而是低价收购、高价出售,从中牟取暴利。
其次,六筦的执行,导致了行业的萎缩。国家垄断盐、铁、酒等行业后,产品质量下降,价格上涨,百姓苦不堪言。许多手工业者和商人,因为无法承受高额的赋税,纷纷破产。
最后,五均赊贷制度,也沦为了官员牟利的工具。官员们利用职权,向百姓发放高利贷,收取高额利息;百姓无法偿还贷款,就会被官府逼迫,家破人亡。
五均六筦的推行,不仅没有达到调控物价、增加国库收入的目的,反而加剧了经济的混乱,激化了社会矛盾。百姓们对这项改革怨声载道,纷纷加入起义军的行列。
4.3 币制改革:混乱不堪的货币统一尝试
币制改革,是王莽改制中最频繁、最混乱的一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