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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章 群口(2/2)

,我在昆明一家傣家茶馆听过。老板娘用老式卡带机放的,音质很差,但唱到‘天未光,心先亮’那句时,满屋子砍甘蔗的汉子都停了手。”空气静了一瞬。伍六一垂眸,看见自己鞋尖沾着一小片枯干的梧桐叶,叶脉清晰如掌纹。汪阳没再追问,只拍拍陈凯戈肩膀:“走,去六一的办公室。让他当面给我们讲讲,怎么把一坛高粱酒,酿成一座山。”办公室门关上的刹那,楼外蝉鸣骤然拔高,嘶声裂帛。伍六一没坐主位,径直走到窗边,一把拉开厚重的墨绿色绒布窗帘。七月正午的阳光轰然倾泻,劈开室内浮游的微尘,将整面贴满便签纸的灵感墙照得纤毫毕现——那里贴着二十多张泛黄的胶片截图:《偷自行车的人》里男孩攥着父亲手掌的特写,《雁南飞》中薇罗尼卡倒下的慢镜头,《战舰波将金号》奥德萨阶梯上那只滚落的婴儿车……最醒目处,是一张手绘的草图:一片无垠高粱地,茎秆粗壮如矛,穗子沉甸甸垂向大地,而在高粱丛最浓密的阴影里,一只粗糙的手正缓缓举起一柄锃亮的柴刀,刀锋映着天光,刺眼如闪电。“各位请看这个。”伍六一指着草图,“这不是九儿第一次见余占鳌的地方。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——在酒坊后院。前一天,余占鳌刚被孙五爷打得吐血,肋骨断了两根,躺了三天。九儿拎着一壶烧刀子进去,没说话,只把酒壶往他嘴边一送。余占鳌呛得咳出血沫,她就用袖子擦,擦着擦着,手就按在他塌陷的胸口上。”周伯年皱眉:“这……不太符合人物关系发展逻辑。”“逻辑?”伍六一笑了笑,转身从书架底层抽出一本硬壳精装书——《人类学视野下的华北民间信仰》,扉页有管模业的签名,“管老师写‘野合’,是把它当反抗符号。可我想写的是:当一个人饿极了,看到馒头,会想馒头的形状美不美吗?不会。他只会扑上去咬。”他翻开书页,指尖停在一段铅笔批注上:“华北农民眼里,高粱不是风景。它是救命粮,是酿酒的命根子,是扎破脚心的荆棘,是遮蔽日头的绿墙,是埋死人的坟头土。所以这片高粱地,必须有重量,有腥气,有被踩踏后渗出的青浆味。”陈凯戈忽然起身,走到灵感墙前,久久凝视那张柴刀草图。他伸出手,没有触碰,只是悬在离纸面两寸的地方,仿佛能感受到那刀锋的寒意。“刀……得是钝的。”他忽然说,“刚打出来,没开刃。余占鳌不会用快刀杀人。他只会用钝刀,一下,一下,把骨头砸碎。”伍六一瞳孔一缩。陈凯戈收回手,目光灼灼:“因为真正狠的人,不怕血。怕的是……刀太利,收不住。”办公室里寂静无声。窗外,一只知了耗尽最后力气,发出濒死般的锐响,戛然而止。汪阳深深吸了口气,掏出烟盒,却没点。他盯着伍六一放在桌角的钢笔,笔尖残留着一点未干的墨渍,在阳光下泛着幽蓝微光。“六一,”他声音沙哑,“剧本……什么时候能拿出来?”伍六一没答,只拿起那支笔,在空白稿纸顶端写下三个字:红·高·粱笔锋顿挫,力透纸背。最后一个“粱”字的末笔拖出长长墨线,像一束高粱穗子倔强扬起的芒刺。“八月十五,中秋前夜。”他说,“我亲手把本子,送到您办公室。”汪阳盯着那墨迹,忽然抬手,把烟盒捏得变形。铝箔纸发出细微的呻吟。周伯年欲言又止,最终只是默默翻开笔记本,笔尖悬在纸页上方,迟迟未能落下。陈凯戈却转身走向窗边,推开一扇积尘的旧窗。盛夏的热风裹挟着槐花甜香汹涌而入,吹得满墙便签纸哗啦作响,一张写着“狗道·乱葬岗”的纸片挣脱胶水,打着旋儿飘向地面。伍六一弯腰去捡,指尖触到纸背——那里不知何时被人用铅笔写了极小的一行字,几乎难以辨认:“奇死之后,必有新生。”他抬头,正撞上陈凯戈投来的目光。对方没说话,只抬起右手,拇指与食指轻轻一捻,做了个碾碎什么东西的动作。窗外,一辆洒水车缓缓驶过,水雾在阳光下折射出短暂而绚烂的虹彩,转瞬即逝。伍六一将那张便签纸重新贴回墙上,位置比原先高了半寸。他直起身,看见玻璃窗映出自己模糊的轮廓,以及轮廓之后,整面墙的凌乱与秩序——那些胶片截图、手绘草图、批注纸条,像一片风暴过境后的高粱地,狼藉中挺立着倔强的茎秆。他忽然想起昨夜修改稿纸上被划掉的一段话:“后来人们都说,十八里坡的高粱,是喝过人血才长得这么红的。可没人记得,第一株高粱苗,是九儿在逃婚路上,从摔碎的陶罐里,抠出半把发霉的种子,埋进新开的垄沟里的。”那时节,春寒料峭,她手指冻裂,血混着泥,在褐色土壤里犁出细小的沟壑。而此刻,窗外蝉声再起,一声,又一声,固执地,穿透盛夏的浓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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