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必须去。”赢正已取下霜月刀,“阿史那骨咄要的不是马,是要搅乱边市。若我不现身,商户必疑边军无力护市。诸位掌柜——”
他转向惊疑不定的商人们:“边市初创,岂能无风波?今日劫匪,明日可擒;今日撤市,他日难开。赢正在此立誓:三日之内,必追回马匹,擒拿匪首,给诸位一个交代。这期间,诸位货物若有损失,赢正一力承担!”
赵掌柜起身拱手:“大人既如此说,赵某信您!我的货,不撤!”
有人带头,余者渐渐安定下来。
赢正不再多言,大步出厅,披甲上马。二百精骑已在府外集结,铁甲寒光,肃杀无声。
“出关!”
马蹄如雷,冲出边关城门,向北疾驰。赢正一马当先,霜月刀在腰间轻响。他想起老鹰嘴那夜,阿史那逻说:“有时候,一个令人忌惮的秘密,比刀剑更能护佑和平。”
可如今,和平需要刀剑来守护了。
追踪并不难。阿史那骨咄似乎故意留下痕迹,马粪、蹄印、丢弃的杂物,一路指向金山南麓的鹰愁涧。那是一处险地,两山夹一沟,易守难攻。
“大人,恐有埋伏。”陈平勒马提醒。
赢正望着远处山峦起伏:“他知道我们会追来,这是请君入瓮。陈平,你带一百人从西侧缓坡佯攻,动静要大。我带一百精锐,绕后山绝壁攀上去。”
“绝壁?那怎么可能?”
“五年前剿匪时,我曾探过一条采药人的秘径。”赢正抬头看了看天色,“日落前,务必攻其不备。”
分兵而行。赢正率队绕行二十里,来到后山。所谓绝壁,其实是一条被藤蔓遮掩的狭窄裂隙,仅容一人侧身而过。众人弃马,徒步攀爬。
一个时辰后,赢正从崖边探出头。鹰愁涧内,果然聚集着数百人马,正在宰羊烤火,喧闹不已。居中一个披狼皮的壮汉,正是阿史那骨咄。
“大人,他们没设哨。”一名士兵低声道。
“骄兵必败。”赢正打个手势,“听我号令,先射马,再擒人。记住,以驱散为主,尽量少伤性命。”
众人点头,张弓搭箭。
“放!”
箭如飞蝗,涧中人马顿时大乱。几乎同时,西侧传来震天喊杀声,陈平的佯攻开始了。
“有埋伏!”
“保护首领!”
阿史那骨咄反应极快,翻身上马,弯弓搭箭,一箭射中一名正要冲下的边军。赢正见状,再不迟疑,纵身跃下崖壁,霜月刀出鞘,寒光如练,直取骨咄。
“来得好!”骨咄大喝,弃弓拔刀,迎上前来。
双刀相击,火星四溅。骨咄力大,赢正刀快,转眼间交手十余合,不分胜负。周围厮杀声、马嘶声、惨叫声混作一片,但两人眼中只有彼此。
“赢正!你毁我家族,夺我草原,今日我要你血债血偿!”骨咄双目赤红,刀势愈发狂暴。
“木昆长老勾结外敌,出卖草原,罪有应得!”赢正格开一刀,反手斜削,“你今日劫掠边市,伤及无辜,与你父何异?”
“胡说!边市是大夏的毒饵,要慢慢毒死草原!阿史那逻那个叛徒,被你们收买了!”
“那互学区里的孩子呢?市集上以物易物的牧民呢?他们也是叛徒吗?”
骨咄一怔,刀势微缓。赢正抓住破绽,刀光一闪,挑飞他的弯刀,刀尖抵住他咽喉。
“你杀了我吧!”骨咄闭目。
赢正却收刀回鞘:“我不杀你。你带手下离开,马匹归还,我放你们一条生路。”
骨咄睁眼,难以置信: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不是匪,是草原的儿子。你恨的也不是边市,是失去的权力和地位。”赢正看着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突厥汉子,“但用劫掠和杀戮,换不回尊重,只会让草原蒙羞。你若真为草原好,就该看看边市里那些牧民的笑容,听听互学区里孩童的读书声。那才是草原的未来。”
骨咄愣住,周围残存的部众也渐渐停手。陈平已率部合围,箭在弦上。
良久,骨咄嘶声道:“你今日放我,他日我必卷土重来!”
“那我等着。”赢正挥手,“让开道路,放他们走。马匹留下。”
边军让出一条路。骨咄死死盯着赢正,终于翻身上了一匹无主之马,带着残部百余骑,呼啸而去。
“大人,纵虎归山啊!”陈平急道。
“他不是虎,是受伤的狼。”赢正看着烟尘远去,“狼有狼的骄傲。今日不杀他,或许能让他想想,什么才是真正的路。”
收拾战场,清点马匹,除了被射杀的十余匹,其余基本完好。赢正命人将伤者简单包扎,带回医治。回程路上,陈平仍忧心忡忡:“大人,骨咄若再来……”
“他会来,但不是劫掠。”赢正忽然道,“派人暗中盯着,若他往王庭方向去,不必阻拦;若他往边市来,再擒不迟。”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