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之安已经计划好,有空就去有关部门反映,还要让更多人知道。
这样才会有人找他谈话,他才能占主动权,钱他可以不要,但可以借机提要求把爷爷的案子了了,也了了他心头的疙瘩。
从市公安局出来,陈之安没有回家。他站在寒风凛冽的街头,微微眯起眼睛,看向另一个方向——人民法院。
平反文件在手,三千元补偿金在怀,爷爷的血债申诉材料也已递出,但这还不够。
父亲留下的“诚实罐头厂”那笔股份和定息的旧账,他决定用另一种方式,去碰一碰。
走进法院的大门,一股与公安局截然不同的肃穆感扑面而来。
高大的廊柱,光滑的水磨石地面,墙上悬挂的国徽,都透着法律的庄严。
这个年代,普通老百姓对法院是陌生而敬畏的,主动来打官司的更是凤毛麟角,尤其还是告一个国营大厂。
陈之安按照指示牌找到民事审判庭的接待窗口。
窗口后面坐着一位三十多岁,看起来有些书卷气的男法官,正在低头看卷宗。
听到脚步声,他抬起头,看到陈之安,脸上露出职业化的平静:“同志,什么事?”
“法官同志,您好。我想起诉。”陈之安开门见山。
“起诉?起诉谁?什么事由?”法官放下手里的卷宗,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。
这年头,来法院的要么是喊冤的,要么是严重的伤害赔偿,像这样直接来起诉的,不多见。
“起诉京城红星罐头食品厂。”陈之安清晰的吐出这个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