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转头迎着袁凡的笑脸,感受了一下手臂上传来的温度,仿佛听到了清脆的哐当声,那是银元长腿了,欢快地离他而去。
特仑奇和埃文斯脑袋偏在一起,眼里的笑意掩饰不住。
在爱德蒙这个犹太人身上,能占到一次便宜的,就可算智者,能占两次便宜的,那一定是神人。
想占到三次便宜?
上帝可以准备辞职信了,这位更适合上帝的职位。
看着爱德蒙在上帝的引导下,咬着牙答应给这对天作之合的宴席打个九折,袁凡哈哈一笑,代新人感谢了他的慷慨,便放他回去。
爱德蒙原本还想多在特仑奇身边多坐一阵,多唠个五分钟的,被袁凡凯来这么一出,他哪里还敢在此逗留?
宴会还刚开始,后头再来两个小节目,这顿饭他保不齐要倒贴。
屏风后头的王桂荃吐了口气,她感激地往外面看了一眼,老爷就是老爷,眼光真准,找了这么个证婚人。
不但相貌好,有排面,还这么有能耐。
就这么一嘴,她待会儿结账,就能少出二百块!
咦,要不把他招为女婿怎么样,家里不是正有合适的么?
她的念头往几个闺女脸上一转,猛地又是一凉,思成都叫他“叔儿”了,还想个锤子,晚喽!
“思成肇祀,徽音嗣德。二美并臻,实钟嘉耦。”
袁凡朝主桌的两位家长致意道,“任公先生,白水先生,请二位上来,交换婚书……”
“且慢!”
徐志摩一直垂着脑袋,这下好像是被电棍捅了一下尾巴根儿,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,嘶声叫道。
他这一家伙来得突然,身边的蒋百里都没拽住。
屏风后的林徽音,听到这声“且慢”,红扑扑的小脸儿,霎时间变得煞白,好像是海滩上的潮汐一样,唰的涨上去,唰的退下来。
这个节骨眼上,要是徐志摩失心疯了,不管不顾地搞出什么事情来,这个婚礼搞不好就得崩了。
就算婚礼不崩,她林徽音也会成为笑话,她还如何在梁家抬头?
徐志摩和她,是有一段过往的。
甚至,徐志摩就是为了追求她,而与身怀六甲的发妻张幼仪离婚。
当时,她跟随父亲林长民住在伦敦,而徐志摩在剑桥念书,某一天,少女情怀,闯入了一个浪漫的诗人。
对于林徽音迷上一个有妇之夫,父亲林长民并没阻止,只是给她一个选项。
这个人为了追求你,能够抛弃身怀六甲的发妻,你怎么保证,将来这一幕不会在你身上重演?
只要你想清楚了,即使这一幕在你身上重演,你自己也能够扛得住,还能够无怨无悔,那么,我祝福你们。
那个晚上,林徽音闺房的灯亮了一宿。
第二天,林徽音明确的拒绝了徐志摩。
去年回国之后,林长民与老友梁启超口头立下婚约,开始之时,她对梁思成并没有动心。
梁思成没有徐志摩英俊,没有徐志摩浪漫,更没有徐志摩那惊艳的诗才。
一直到梁思成车祸入院,她去照顾梁思成,两人挨得近了,才发现徐志摩远不如梁思成。
徐志摩像是河流中的一叶扁舟,贪看风景,东西南北任性漂流,没有定性。
梁思成却像是泰山顶上的一株青松,敦厚朴实,却又坚若磐石。
那个时候,她才真正决定了,她的终生伴侣,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梁思成,而不是飘在云端不着边际的徐志摩。
今天的订婚宴,她非常满意,这是按照她的心思,在利顺德办的新式礼仪,而不是在八大成那些饭庄,折腾繁缛的旧式典礼。
可现在,她最不希望听到的声音,却在最不合时宜的地方,最不能打断的时刻,出现了。
可她却无能为力。
按照老礼,她今日都不能来这儿,即便现在是民国,有些东西放开了,她也不能乱跑,只能呆在屏风后面,听听墙角。
台上的袁凡眼神一凝,这一路下来顺风顺水,只要婚书一换,今儿这局算是圆上了。
按他原本设想的,可能会有人看他嘴上没毛,会嘲笑他办事不牢,他已经准备了若干个打脸的脚本,人前显圣。
但今儿来的客人素质都挺高,不肯陪他上演狗血剧情,只能凭着本事硬趟。
不成想,该死的墨菲定律还是来了,徐志摩这货还是跳出来了。
也是,为了林徽音,他的成本下得太大了,都沉没到了太平洋去了,要是不让这娃吼上两嗓子,估计他得疯。
蒋百里一个没拉住,让徐志摩噌地起身,走了出来,一边走一边说道,“袁……先生,今天的仪式有些乏味,我想毛遂……”
梁思成脸色大变,堆砌的憨笑被惊怒挤到了九霄云外,他一扶餐桌,正待起身,却被父亲梁启超摁住了肩膀。
今天这个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