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看了很多遍,每一个字,都刻在了心里。他提起笔,在竹简上写下一行字:“光熹元年十月二十,臣张机奉旨修订《新律》,增死刑复核等十二条。人命关天,不可不慎。法在,国在。法在,人命也在。”
写完后,他放下笔,长长地吐了一口气。窗外,夜风呼啸。他站起身,走到窗前,推开窗户。月光洒在他身上,一片银白。他望着夜色中的洛阳城,万家灯火,星星点点。他喃喃道:“陛下,您看到了吗?”
远处,太学的法鼎,在月光下泛着冷冷的光。那些刻字,那些功业,那些岁月,都刻在鼎上,刻在史书上,刻在每个人的心里。而那些黑暗中的眼睛,从未离开。